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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规程
质量文件
对ATB的要求
ATB申请步骤
ATB申请表
现有的ATB
联系我们

 

 

对ATB的要求

1. 目的

本程序规定了对授权的培训机构(ATB)培训过程的标准要求,以确保所有的培训活动都符合IIW与CANB指南与规程的要求。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由CANB授权的ATB及其工作人员。

3. 定义

4. 责任

4.1 CANB秘书处负责对授权的ATB按IIW规定提出要求和监督。

4.2 授权的ATB应保证本程序所有要求的实施。

5. 对ATB的要求

5.1 质量管理体系

ATB应建立一套完整的、科学的质量管理体系,其质量手册和相应的程序文件应能保证所有的培训活动都实行文件化管理,以符合《国际焊接人员的培训、考试与资格认证的IIW规程实施条例》及IIW IAB A组和B组颁发的规程或文件。质量手册应至少包括下列部分:

5.1.1 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5.1.2 ATB法律地位及组织机构的概述
5.1.3 ATB各部门的职责
5.1.4 管理复审
5.1.5 培训课程(包括教学大纲的修改程序)
5.1.6 焊接人员的报名、登记和信息记录
5.1.7 材料的采购、检验与加工
5.1.8 设备的检验与维护
5.1.9 考试
5.1.10 检验
5.1.11 补考
5.1.12 文件及其更改控制
5.1.13 安全与防护
5.1.14 记录
5.1.15 保密
5.1.16 授权与证书的正确使用
5.1.17 内部审核
5.1.18 投诉的处理
5.1.19 外部委托单位及其资格的评估和监督

ATB应定期对质量体系进行内部审查,不断进行质量改进,以符合CANB的要求及ATB质量手册的要求和操作程序。审查结果应予记录并存档。

5.2 ATB组织机构及职能

ATB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设置相应的组织机构。但各职能部门应职责分明,部门之间应有良好的衔接,以保证培训活动的顺利进行。CANB对各ATB组织机构的要求和建议是:

5.2.1 法人代表:对ATB资格培训活动负全部责任。

5.2.2 培训工作负责人:接受法人代表委托,负责管理培训日常事务。

5.2.3 质量体系负责人:负责质量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实施内部审核并根据质量体系的运行情况,负责编写修改质量手册。

5.2.4 教学负责人:负责按CANB培训规程对学员进行培训。每项课程培训(如焊接工程师)都应有教学负责人。ATB开展几项课程培训时,教学负责人可以是几个人,也可以是一人担任。

5.2.5 ATB考试委员会:负责中期考试及协助CANB地方考委会进行最终考试,其成员需经ATB批准并报CANB备案。

5.2.6 培训部:
1) 课程教学
2) 课程管理(制定教学计划,安排教员)
3) 教员档案管理
4) 学员档案管理
5) 试件和材料的管理

5.2.7 管理部:
1) 招生
2) 报名
3) 广告与宣传
4) 培训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5) 职员培训
6) 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7) 与CANB秘书处的联络
8) 处理日常事务

5.2.8 质检部:

负责材料和焊接试件的X射线、机械性能、晶相和化学成分等检测。这部分工作可以根据ATB自身条件进行全部或部分委托。

5.2.9 财务部:

处理ATB财务事宜。

5.3 文件的管理和变更控制制度

对所有文件都应进行定期的内部审阅和内部审计,至少每两年应进行一次内部管理复审,以保证文件得以更新和完善,保证培训活动的文件化管理。

ATB文件应分为“受控文件”和“非受控文件”。对两种文件应实施相应的管理。受控文件应有分发名单,非受控文件应有分发记录。

文件一旦发生更改,应及时将所更改的页次送达受控文件持有人,并要求其废弃或销毁过时的文件,换上最新的文件,同时在文件移交/接收表上签字后,报文件管理部门予以确认。

文件的更改也应通过一定方式公布,使有关人员知悉。

5.4 教学计划和授课记录

ATB应根据IIW指南与规程及CANB对各层次焊接人员的最低要求编写相应的、统一的教学大纲和计划,如课时安排、所需教学用具、培训的基本要求、重点、难点等。教员应写教案。要保存完整的授课记录,以保证培训班之间和教员发生变更时的一致性和连续性。
ATB的教学大纲应根据CANB的最新培训规程及时修改,以体现IIW规程的最新变化和焊接技术的发展状况。

5.5 培训设施和场地

培训场地应有足够的空间,应有单独的准备室、库房、教室、图书室、实际操作室、更衣室、厕所及其它必需场地。所有场地都应保持清洁、明亮、舒适和安全性。

5.5.1 培训场地与设施
1) 技能培训场地具备配套的相应焊接设备,且工位数必须能容纳最大数量的学员。每个工位在同一时间最多可供两个学员练习操作。对于工位数的规定如下:对于每种授权培训的焊接方法,不得少于2个工位。各层次培训中心都应有相应数量的焊接培训工位,其总数:WTI至少20个,WTC至少16个,WTS至少12个。
2) 准备室,应有准备试件的必需的设施,如剪床、带锯、割锯、砂轮机等。
3) 教室,应有黑板、投影仪、幻灯机、放像机、多媒体投影仪等。教室的数量和使用面积应与ATB规模相符合(建议WTI级ATB应至少300 m2,WTC级ATB应至少150 m2,WTS级ATB应至少80 m2)。
4) 图书室,ATB应具有供学员辅助学习用的参考资料的图书室,其中应包括IIW规程提到的标准、参考文件和书目及现发行的有关焊接杂志或刊物。
5) 所有场地的地板都应防滑,墙壁应采用非刺眼的涂料,且涂料应是吸光颜色。
6) 足够的照明设施。
7) 采暖设施,尤其在北方地区一定要保持室内适当温度。
8) 供气设施。
9) 通风设施。
10) 电力供应。
11) 安全和防护措施。焊接车间应有足够的灭火器、紧急出口标识,焊接人员要有工作服、绝缘鞋、防护眼镜、防护面罩、皮手套等。

5.5.2 对授予国际焊接工程师、技术员和技师所进行培训和考试的设备及试样的要求见附录1。

5.5.3 详细的培训设施见附录2。

5.6 教员

ATB的教员素质和数量,要能满足IIW课程教学和培训活动中知识和技能的要求,教员要有丰富的工业实践经验。教员队伍应相对稳定,能满足主要课程的教学。鼓励聘请工业生产第一线专家作为客座教师,但应确保其授课按ATB教学大纲进行(特殊邀请作专题报告除外)。客座教师数量不应超过教师总数的1/3。

5.6.1 对相关知识的要求

ATB教员必须具备其培训的课程及相关的专业技术知识,并应通过学历、焊接专业资格证书、进修经历予以证明。

1) 所有焊接技能培训教师都应有:
i 与所培训范围相适应的有效 EN287或 ISO9606证书
ii 教学技能(传授操作技能和理论知识)
iii 国际焊接技士以上层次资格
iv 三年以上的工业实践及教学经验或受过另外更高层次的培训
2) 焊接检验操作课程教师应该具有2级或以上的无损检测技术资格。
3) 焊工、焊接技士、焊工教师或国际焊接质检人员基础级(IWIP-B)焊接技术理论课程教师应至少具有国际焊接技师资格,焊接技师、焊接技术员、焊接工程师焊接技术理论课程教师至少应具有国际焊接工程师资格。
4) 国际焊接质检人员综合级(IWIP-C)和国际焊接质检人员标准级(IWIP-S)焊接检验理论课程教师应该具有国际焊接质检人员C级(IWIP-C)资格(在过渡期认可欧洲焊接质检师1级资格),在焊接检验领域至少有5年工作经历.
5) 国际焊接质检人员基础级(IWIP-B)教员应该具有国际焊接质检人员标准级(IWIP-S)资格(在过渡期认可欧洲焊接质检师3级资格),在焊接检验领域至少有3年工作经历.
上述课程开展和监督都必须形成相应文件,并由CANB审核。

5.6.2 对实践经验的要求

所有教员都应具有现代工业实践方面的经验,从事焊接实际操作教学的应具有相应的操作技能,并应通过工作经历、工作中各种获奖证书予以证明。教员必须保持与现代工业实践相接触,如参与咨询或项目研究工作来达到这一目的。
1) 焊工、焊接技士培训班教员应具备相应的现代化焊接方法的实践经验。
2) 焊接技师培训班教员应参加过多项焊接应用工程或工程咨询,熟悉多种现代化焊接方法。
3) 焊接技术员、焊接工程师培训班教员应有从事多项焊接工程,尤其是重大的焊接应用工程的工作或咨询经历。

5.6.3 对教员教学水平的要求

ATB教员除了具备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以外,还应该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课堂组织能力。根据IAB相关操作程序,ATB在国外办班时,必须注意教员与学员之间语言沟通的顺达性,学时数必须附加适当的翻译时间。

5.6.4 对教员数量的要求

ATB应根据自己的地位和规模,确定各种层次教员的数量,避免教员超过自身能力和水平去教学和过分疲劳地教学。

1) 焊接技术培训中心(WTI)至少应有8名专职国际焊接工程师级和4名国际焊接质检人员综合级(IWIP-C)的教员。四种或以上焊接方法,对每种CANB授权的焊接方法,至少要有两名焊工教师。教员的总数不应少于20名。
2) 焊接培训中心站(WTC)至少应有4名专职国际焊接工程师级和2名国际焊接质检人员综合级(IWIP-C)的教员。三种或以上焊接方法,对每种CANB授权的焊接方法,至少要有两名焊工教师。教员的总数不应少于12名。
3) 焊接培训站(WTS)至少应有1名以上专职国际焊接工程师级别的教员。教员的总数不应少于8名。二种或以上焊接方法,对每种CANB授权的焊接方法,至少要有两名焊工教师。
4) 各ATB可根据需要,聘请部分有实际经验的客座教员。

5.7 记录和档案管理

ATB应有完善的记录和档案管理系统,确保各项工作的连续性、一致性和可追溯性。

5.7.1 ATB应保存的记录和文件及保存年限:
1) 质量手册,应永久保存。
2) 培训规程,应至少保存10年。
3) 教学计划,应至少保存5年。
4) 相关标准、教材、主要参考材料,应至少保存10年。
5) 学员登记表、考勤表、考试成绩,应至少保存5年,证书复印件应终生保存。
6) 考试试卷及答卷应至少保存10年。
7) 会议记录,应至少保存10年。
8) 教员及主要负责人档案,至少保存10年。
9) 主要培训设施及其使用、维修记录,至少保存5年。
10) 学员调查反馈表,至少保存5年

5.7.2 ATB应组织人员定期审查,确保所有记录的完整性和最新性。

5.7.3 所有记录和档案都应有防火、防水、保密等安全措施。

5.8 年度培训活动报告

每年1月31日前,CANB秘书处都会将报告发给ATB,各ATB应在3月1日前将填好的年度培训活动报告呈送至CANB秘书处。

5.9 考试

ATB培训班的最终考试由CANB授权的考试委员会来进行。ATB应提供人员和考场,并协助考委会进行考试的实施及考试的评定。

中期考试由ATB根据IIW与CANB指南与规程实施,CANB保留监督权。

ATB可以建立自己的考试委员会,但考试委员会成员须经CANB批准并备案,考试委员会的构成应遵循培训与考试相互独立的原则。

5.10 活动范围

5.10.1 CANB的培训机构按其培训的范围可分为:
5.10.1.1 焊接技术培训中心WTI(Welding Training Institute)可培训焊接工程师、焊接技术员、焊接技师、焊接技士、焊接质检人员3个层次、焊工教师和焊工等所有层次的焊接人员。
5.10.1.2 焊接培训中心站WTC(Welding Training Center)可培训焊接质检人员基础级(IWIP-B)、焊接技士、焊工教师和焊工,经特殊许可也可以培训焊接技师。
5.10.1.3 焊接培训站WTS(Welding Training Station)可以培训焊工。
5.10.2 ATB可以到目前尚未有IIW 授权的ANB的国家办班。如果该国国家级焊接学会已是IIW成员,则应取得该国焊接学会的同意;如该国已有国家级焊接学会,但尚未成为IIW成员,则ATB应作适当的宣传工作,推动其成为IIW成员;如该国尚未有国家级焊接学会,则ATB有义务帮助其成立,并促成为IIW成员。其在国外办班前,应向CANB提出书面申请,CANB秘书处有责任作好有关协调工作。
5.10.3 鼓励ATB之间的合作和交流,但每次办班,必须有一方为主要负责。异地办班,应该报CANB秘书处备案,其师资和教学与培训质量不得降低标准。

5.11 各类焊接人员指南
ATB应提供相应课程的信息资料,以便学员了解所学课程的情况和培训机构的教学和培训的安排。

5.12 学员调查反馈表

ATB应将学员调查表发给每位学员填写,并全部保存。ANB在对ATB进行验收和监督检查时,将进行抽查。

5.13 申请和监督

任何培训机构举办培训班时必须向CANB提出申请,获得授权即ATB资格后,方能进行国际焊接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的培训。ATB须就每一培训项目向CANB提出单独申请。课程申请表见第三部分3.2。申请程序见AP2.02。培训机构在获得ATB资格后,应接受CANB的各种监督和检查,以保证培训班水平。CANB秘书处每年7月对ATB进行一次年度审核。

ATB在培训负责人、教学负责人发生变化或教师、培训设施、场地等发生较大变化时,应及时通知CANB秘书处,秘书长应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委托一名评审员对该培训机构进行重新审查,以及是否维持现有的授权范围。

5.14 中止授权

如果CANB或ATB决定中止授权,应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

5.15 外部委托

ATB可就某些工作实行外部委托,但外部委托机构必须与ATB受到相同的质量管理体系的控制。ATB对外部委托机构及所委托的工作负有全面的责任。对IIW课程的教学和技能培训不能进行外部委托。

附录1 对授予国际焊接工程师、技术员和技师
所进行培训和考试的设备及试样的要求


1. 设备
焊接设备
对于实习必须具备下列焊接方法的设备:
手工电弧焊
熔化极气体保护焊
药芯焊丝电弧焊
等离子焊接与切割
钨极氩弧焊
气焊
气割
埋弧焊
电阻焊
设备必须处于完好状态并适于使用
教学大纲中包含的其它方法可以以演示法或录像的形式讲解

2. 试样
应具备配有详细文字资料的腐蚀和抛光的焊接试件库
该库能反映教学大纲所包含的焊接方法、材料和厚度
当大型综合试件库的成本很高时,只要试件具有代表性,并满足课程目的,应允许经过细挑选的相对数量较少的试件库。



附录 2 培训设施

1. 准备室
1) 火焰切割设备
2) 剪床
3) 带锯
4) 机械或液压压力机
5) 焊缝尺
6) 割炬3~100mm
7) 气刨
8) 钳工台
9) 砂轮机
10) 校正台
11) 冷却槽(带过滤网)
12) 废料箱
13) 黑板
14) 提示板

2.库房
1) 良好的照明
2) 焊条烘干箱
3) 手工焊、气焊和气体保护焊备件

3.教室
1) 黑板
2) 投影仪
3) 幻灯机
4) 放像机
5) 多媒体投影仪
6) 室内暗度调节
7) 陈储柜

4.培训场地

5.更衣室、盥洗室、厕所

6.建筑设施
1) 地板防滑
2) 足够的照明设施
3) 通风除尘设施
4) 建筑的保护状况和安全性

7.暖气
是否有冬季采暖设施

8.供气设施
1) 可燃性气体的供应
乙炔
检验和验收记录
安全防护措施(防倒、防漏、防爆以下同)
2) 氧气供应
检验和验收记录
安全防护措施
3) 成型气体供应
检验和验收记录
安全防护措施

9.工作场地
1)气焊
气体管道是否已涂上气体的标记颜色
气体出口处是否有回火止回阀
氧气出口处是否有减压阀
是否有年检标记
软管与气体是否相配
软管放置架
焊枪和焊枪配件无损坏
焊枪放置架
焊接工位架和防护用具
2) 手工电弧焊
电源连接
电缆无损坏
焊钳无损坏
地线与工位架的连接
有无其它电气设备
是否具有局部除尘装置
是否具有强光防护装置(防护帘等)

3)气体保护焊
除2)外还要求
气瓶防护
减压阀和流量计
软管束无损坏
焊枪无损坏

10.检验设施
拉力试验机
射线检验设备
超声波检验设备
裂纹检验设备

11.生产安全
1)焊接车间中采取的措施
焊工教师在急救方面的培训
灭火器
安全指南
紧急出口标识
2)对学员的防护措施
防护眼镜
带防护镜片的眼镜
皮围裙
皮手套
工作服

附录 3 国际焊接质检人员培训设施

1 国际焊接质检人员实验场地必须能容纳最大数量的学员。
2 下列设备应处于正常状态,合于使用。
i. 焊接设备.必须具有下列焊接工艺方法的设备,用于演示
手工电弧焊
MIG焊接
MAG焊接
TIG焊接
GAS焊接
电阻焊
教学大纲中涉及的其它设备可通过示范或录象演示
3 NDT设备。必须具备下列检验方法的设备,用于演示和实际操作,设备的数量在括号中表示。
超声探伤(每台两人)
X射线(至少一台)
观片灯(每台两人)
电磁检验台(至少一台)
着色渗透台(至少一台)
4 测量仪器。必须具有外观检验练习用的焊缝尺、规,量角器以及其他适当的设备
5 试样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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